现代产业基地F地块河涌改道工程施工监理
招标公告
招 标 人:广州市番禺区河涌管理所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 二○一七年十一月
现代产业基地F地块河涌改道工程施工监理
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番发改函【2017】963号文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资金证明,广州市番禺区河涌管理所现对现代产业基地F地块河涌改道工程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 工程名称:现代产业基地F地块河涌改道工程施工监理
二、 招标单位:广州市番禺区河涌管理所
联系人:肖工,联系电话:020-34884379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余工,联系电话:18666625498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020-84892221
建设地点:广州市番禺区
三、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四、 项目估算价及监理费招标控制价:本项目建安费估算价2291.17万元,监理费招标控制价 54.98万元。
五、 工程概况:该项目计划对现代产业基地F地块河涌改造,将七沙涌-胜洲涌迁改至番禺区现代产业基地F地块红线范围内东侧规划路旁,线路全长1550米;工程排涝标准20年一遇24小时暴雨不成灾,堤防级别为4级(具体工程内容以施工图纸为准)。
六、 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监理范围:
1、标段划分:本工程划为1个标段;
2、监理范围:按招标文件、图纸、各项监理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招标过程发出的文件承担合同范围内本工程的现代产业基地F地块河涌改造等的施工准备期、施工期、竣工结算期、质量保修期全过程监理服务及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及协调等相关工作及完成上述永久工程所需的附属临时工程项目施工监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质量控制、安全生产、投资控制(过程造价控制管理)、进度控制、合同管理、组织协调等相关工作。
3、项目编号:JG2017-
六、 公告发布、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17年 12月 5日至2017年 12月 10 日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开始日期(含本日):2017年 12月 11日
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截止日期(含本日):2017年 12 月 15日(节假日除外)
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上午:9:30-11:00,下午:14:30-16:00。
注: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自招标公告截止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日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少于3家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七、 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番禺交易部(广州市番禺区市桥镇白沙路101号)
八、 投标报名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被授权人提供身份证原件核对);
2、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提供原件核对);
3、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复印件一份(提供原件核对);
4、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两份,表格可从www.gzzb.gd.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
5、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100元。
九、 投标人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工程监理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或以上资质。
4、拟投入的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及《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并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总监理工程师的岗位证书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必须在本单位执业)。
5、投标人自2014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第3点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水利工程)。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施工监理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
6、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7、投标人已按照规定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8、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注:资格审查内容取自投标人递交的纸质投标文件,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 本工程监理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计分以“广州市水务工程企业信息库及诚信中心”企业信息库(网址http://121.8.226.19/gzswcx/index.jsp)中公布的监理-水利诚信排名为准。评标时投标人的诚信评价总分应当采用诚信评价信息系统在投标报名第1天所在季度的上一季度公布的分数。凡在诚信评价信息系统中没有诚信评价总分的企业,诚信评价总分按40分计算。
十二、 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三、 投标单位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依法向(1)番禺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电话:84892221;(2)广州市番禺区监察局投诉电话:84636710署名投诉。
十三、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zb.gd.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民营经济报同时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五、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招 标 人:广州市番禺区河涌管理所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2017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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