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高州市红岗矿业有限公司于2018年5月16日在高州市主持召开了高州市红岗矿业有限公司谢鸡衍标石场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建设单位高州市红岗矿业有限公司,以及监测、监理、施工单位的代表和特邀专家共11人,会议成立了验收组(名单附后)。 验收会议前,建设单位对工程水土保持设施进行了现场巡查,编制了《高州市红岗矿业有限公司谢鸡衍标石场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并向高州市水务局提出了验收申请。验收报告以及监测报告为此次验收提供了重要的技术依据。 验收组及与会代表查勘了工程现场,查阅了技术资料,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水土保持工作情况的汇报,以及验收、监测、施工单位的补充说明,经质询和讨论,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高州市红岗矿业有限公司谢鸡镇衍标石场(原项目名称广东省高州市谢鸡衍标石场)位于高州市区90°方位直距约18km处。行政区域隶属高州市谢鸡镇管辖。矿区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11°00′05″、北纬21°55′14″。矿区项目共占用土地6.57hm2,均为临时占地;工程临时占地主要包括矿区开采区临时占地4.63hm2、堆渣场区临时占地1.58hm2(未启用)、施工营造区临时占地0.20hm2、施工便道区临时占地0.16hm2。本项目2014年1月~2014年6月为矿区开采基础设施建设阶段。2014年7月至2022年6月为水土保持方案服务期,其中施工期为6个月,生产运行期9年。项目在方案服务年限内产生开挖土石方总量为21.75万m3;开采期开挖土石方量21.75万m3,目前开挖所产生的土石方运往高州市谢鸡高坳环保砖厂作为原材料使用,项目暂未产生弃渣,所以方案批复堆渣场暂未启用。 (二)2013年8月26日,高州市水务局以《关于广东省高州市谢鸡衍标石场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高水审【2013】53号)批复了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防治责任范围共9.53hm2。经核定,工程建设期实际防治责任范围共6.57hm2,在批复防治责任范围内。 (三)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基本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各项防治措施,实施了拦土工程、护坡工程、排水工程、土地整治、植被恢复等措施。实际完成的水土保持措施有:截排水沟1771m、沉沙池5个、拦渣坝1座、场地整治1.78hm2、撒播草籽1.78hm2、栽植乔木2532株,栽植灌木2400株、薄膜覆盖3.25hm2,DN75排水管187m。 (四)批复的新增水土保持方案估算总投资为398.41万元,实际完成水土保持投资182.15万元(含主体工程水土保持投资)。 (五)工程水土保持措施设计及布局总体合理,工程质量达到了设计标准,各项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了方案批复的目标值,其中扰动土地整治率97.37%,水土流失总治理度96.30%,土壤流失控制比1.0,拦渣率96.1%,林草植被恢复率100%,林草覆盖率42.11%。各项水土保持设施运行正常,发挥了较好的水土保持功能。 验收组认为:建设单位依法编报了水土保持方案,开展水土保持后续设计;实施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各项防治措施,基本完成了批复的防治任务;建成的水土保持设施质量总体合格,各项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方案确定的目标值,较好地控制和减少了工程建设中的水土流失;施工期间开展了水土保持监测、监理工作;运行期间的管理维护责任落实,符合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的条件,同意该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通过竣工验收。 验收组建议,建设及运行单位应继续做好水土保持设施的后续管护,确保各项水土保持设施正常运行和发挥效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