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等关于征求《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征求意见稿)》《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2019-08-01 09:43
建办人函〔2019〕44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水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委、局),国务院有关专业部门工程监理管理机构,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职业资格制度改革精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共同起草了《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征求意见稿)》《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征求你们意见,请于2019年8月30日前将意见函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
联系人及电话:卢文辉 010-58933790 58933530(传真)
电子邮箱:luwh@mohurd.gov.cn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请在信封上注明“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征求意见”字样),邮编:100835.
附件:
3.起草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办公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2019年7月17日
(来源 住房城乡建设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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